1、我國現行憲法是何時公布施行的?
我國現行憲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布施行的。
2、如何理解憲法的作用和地位?
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成果,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為歷史新時期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則、重大方針、重要政策在國家法制上的最高體現。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于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3、我國現行憲法經過了哪幾次修正案修正?
全國人大分別是在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對我國憲法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國憲法在保持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緊跟時代前進步伐,不斷與時俱進。
4、我國的“國家憲法日”是哪一天?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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