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投資者通過國壽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基金交易業務前,需要首先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同類基金賬戶,每個投資者只能申請開立一個。
個人投資者開戶需提交如下資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正反兩面簽字復印件(開戶證件類型將以最新監管要求為準);
2、 指定銀行賬戶的同名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儲蓄卡、借記卡原件及加上個人簽名的復印件;
3、 投資者交易所A股賬戶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復印件(開立中登賬戶時提供);
4、 投資者開戶券商營業部的席位號(開立中登賬戶時提供);
5、填寫合格并且留有申請人簽章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個人)》、《個人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投資者風險自負承諾
函》、《風險提示函》等業務表單;
6、投資者如未滿18周歲,在符合基金合同的前提下,還需提交如下資料:
(1)投資者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或身份證):投資者監護人與投資者信息需登記在同一戶口本中;投資者監護人與投資者必須為"父母與子女"關
系;需加蓋當地公安局戶口專用章;
(2)投資者監護人有效身份證件;
(3)監護人認可投資者投資行為的簽字書面文件《監護人認可未成年人投資行為文件》(由直銷中心提供表單);
溫馨提示:
1、 為確保投資者登記基金賬號業務辦理成功,投資者在辦理該業務時提交的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應與原開戶銷售機構開戶時的身份證件類型和號
碼一致。
2、 《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個人)》中所填的銀行賬戶是作為投資者基金份額贖回、分紅、退款等資金的唯一匯入賬戶。個人投資者的銀
行賬戶戶名、基金賬戶戶名和身份證上的姓名三者應該一致,開戶行應詳細到分行、支行、分理處。
3、 開戶預留銀行賬戶支持借記卡,不支持使用信用卡。認/申購資金的劃款賬戶需與預留的銀行賬戶信息一致。
4、 直銷中心T日(開放日申請當天)受理業務申請,并不表示對本申請予以確認,最終結果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投資者一般應于T+2
日查詢最終結果,但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 直銷中心以謹慎的原則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或證件。
6、直銷中心辦理此項業務的時間為交易日辦公時間(9:00至17:00),非交易日不受理基金業務,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從其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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